贪污腐败是一种犯罪行为,历史上一直存在,世界各国政府都在积极应对和打击这种行为,中国自然也不例外。从中国的历史中,我们可以发现,很多严重的贪污案件并非由特别聪明的人主导,而是由那些擅长操控人性弱点、拥有超常胆量的人所主导。这种胆量有时源自于无知。汤兰英便是这样的一个典型例子。
汤兰英从小生活在一个充满享乐主义氛围的家庭。她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农民家庭,而在那个大多数中国百姓日子十分艰难的时候,她家不仅能吃得饱,还能吃得好。她家做菜时炒青菜都会加一些虾米提鲜,平时也会购买水果。对于周围的人来说,汤家的生活犹如达官贵族一般。汤兰英家里排行第二,而“汤二候”这个称号恰好与她的家族背景契合,“侯爵”是中国五等爵位中的第二等,这个称号因此得名。
汤家的日子过得异常奢华,马塘镇的居民几乎都知道这一点。汤兰英在这种环境下长大,受到了极大的物质享受影响,也成为了一个享乐主义者。她喜欢花钱享受生活,甚至超出了自己的经济能力,导致她的工资根本无法支撑日常开销。正是这种无节制的生活方式,促使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。
展开剩余67%汤兰英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足够胆量去贪污。她的第一次犯罪经历相对较小,最初她只是挪用了公款。在她的第一份工作中,她作为会计工作在建筑站,凭借高中学历和家庭关系,她获得了这份工作。起初,她只是将发放工资后的差额挪用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差额越来越大,她干脆不再归还。由于手法粗糙,她的行为被另一名会计发现,虽然因此被开除,但建筑站并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此后,汤兰英通过自己的美貌,在一名王姓人士的帮助下,进入了当地蔬菜大队担任会计。起初,她还是比较老实工作,但没过多久,她的贪欲又重新抬头。她开始做假账,但由于贪污数额过大,最终被蔬菜大队发现并开除。这两次犯错的性质都十分严重,但她始终逃脱了应有的惩罚。这使得她渐渐形成了错误的观念,认为贪污并不是什么大问题。
为了能够进入马塘镇的合作社工作,汤兰英与一名军人结婚。她进入合作社后,将这里当作了提款机,利用职务之便把百姓存款当做了自己的私财。最终,汤兰英的贪污行为被揭露,她在1977年被查明贪污了4.5万元人民币,这是一笔极为巨大的款项。由于其行为极其恶劣,她最终被判处死刑。
然而,在即将面临行刑时,汤兰英并未表现出任何悔过之心,反而哭泣并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事情会如此严重。她真的是不知情吗?显然不是,她只不过是惊讶于为何这一次她不能像过去一样“高高举起,轻轻放下”。汤兰英的错误不仅仅是她个人的责任,曾经由于各种原因包庇她、放任她的人同样需要为她的行为承担一定责任。
随着时间推移,汤兰英的贪污行为已经几乎公开化。她将信用社的钱存放在家中,随时取用。不同于过去,她不再将所有的赃款都用于个人享受,而是拿出一部分用来送礼,并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相关人员建立了不正当关系。这也是她后期行为恶劣,却迟迟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的原因之一。外界对她恶行的错误反应,使她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。
汤兰英的案例表明,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,往往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我们应当从她的经历中吸取教训,警惕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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